汕头202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注意事项

2022-11-23 10:06:17

汕头202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注意事项

  汕头居民医保缴费注意事项

  (一)原已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人社所前台办理停保手续的,视为续保;已办理了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手续的,请按家庭户参保人数预存足够金额(至少比缴费金额多10元),税务机关将从11月1日起批量扣费;因参保人账户问题而未能成功扣费的视为自动停保。为及时反馈提醒未能成功扣款的信息,建议参保人完善联系人手机等通讯信息。

  (二)自助缴费人员请注意按照家庭户参保人数足额缴费。

  (三)新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前台登记参保时一并办理银行扣款账户签约手续,并及时在签约银行账户中预存足额应缴资金。

  (四)12月10日前已办理停保手续但2021年度已扣款成功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2021年度已扣费用的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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